首页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编制 第二十六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编制 第二十六条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矿产资源规划过程中,应当组织专家对主要目标与指标、重大工程、规划分区方案等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