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 第十五条 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具体承担统计工作,定期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