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章 矿业权转让 第三节 抵押 第五十六条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五十六条 第三章 矿业权转让 第三节 抵押 第五十六条 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价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