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下列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保留、注销等登记信息;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备案)情况以及阶段验收信息;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

矿业权人因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有关矿业权人勘查开采状况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