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二条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等欺诈行为的; 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过程中又因同一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