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四章 管道施工 第二十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管道施工 第二十条 石油管道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