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条 承担国家石油天然气干线管道建设主体责任的企业,应当落实全国综合能源规划、石油天然气规划等相关规划,优化决策程序,落实项目投资和建设条件,加快石油天然气干线管道投… 第十一条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投资管理体制相关规定,依法分别实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抄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 第十二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第十三条 国家建立完善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接入和使用机制,各类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均应支持符合政府规划、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设施接入(含管道上下载开口等)和使用。石油天… 第十四条 国家推进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管道网络化水平,提升设施运营安全和供应能力。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当考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核…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