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198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1989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管道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案件。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