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1989年) 第三章 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的关系处理 第二十二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198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的关系处理 第二十二条 管道穿越河道以及在河道中砌筑管道保护工程时,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