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监管 第十七条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监管 第十七条 督学与被督导对象的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实施教育督导的,督学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