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二章 日常计分的内容和标准 第二十条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日常计分的内容和标准 第二十条 对老年、身体残疾、患严重疾病等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罪犯,不考核劳动改造表现,每月基础总分为100分,其中监管改造基础分50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基础分50分。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