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监察机关在初步核实中可以依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采取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措施,应当在立案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