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五条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五条 对未取得《电视剧制片人上岗证书》人员制作的电视剧,电视剧审查机构不予受理审查申请,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