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管理条例(199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审查费。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暂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并缴纳审查费。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