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十九条 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数字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和影片审查,按照《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广发影字〔2002〕818号)办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