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二十条 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经批准设立的省级及省级以上电影频道制作的电视电影,其剧本(梗概)立项和影片审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