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被许可人的进网作业行为记录;
被许可人掌握进网作业规定、学习新技术和接受事故案例教学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结果。
中止从事进网作业后,再申请续期注册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并提供通过许可机关组织的实际操作考核的证明材料。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被许可人的进网作业行为记录;
被许可人掌握进网作业规定、学习新技术和接受事故案例教学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结果。
中止从事进网作业后,再申请续期注册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并提供通过许可机关组织的实际操作考核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