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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电子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的评估,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电子银行应急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电子银行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定期、持续性检测与演练情况;

应对意外事故或外部攻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