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状况的评估,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架构的适应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电子银行安全与风险管理的认知能力与相关政策、策略的制定执行情况;
电子银行管理机构职责设置的合理性及对相关风险的管控能力;
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情况;
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定、程序等的执行情况;
电子银行业务的主要风险及管理状况;
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建设与管理状况。
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架构的适应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电子银行安全与风险管理的认知能力与相关政策、策略的制定执行情况;
电子银行管理机构职责设置的合理性及对相关风险的管控能力;
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情况;
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定、程序等的执行情况;
电子银行业务的主要风险及管理状况;
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建设与管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