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三章 安全评估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安全评估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电子银行内控制度的评估,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内部控制体系总体建设的科学性与适宜性;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电子银行安全和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职责,以及相关部门职责和责任的合理性; 安全监控机制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