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2024年) 第三章 电子烟批发环节物流管理 第十二条 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2024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电子烟批发环节物流管理 第十二条 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应当自主负责电子烟产品分拣业务,根据电子烟产品种类和包装特点,设置相应分拣场地,确需配置设备的,应当优先利用闲置设备资源。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