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准入、变更和退出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准入、变更和退出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需变更接入方式的,原则上由法人向上海票据交易所提出申请,按照加入系统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