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准入、变更和退出 第二十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准入、变更和退出 第二十条 通过审核的金融机构可以进行工程实施。工程实施完成后,上海票据交易所进行工程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在提供集中接入服务前,应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的工程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