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四节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第四十八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四节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第四十八条 电子商业汇票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应作成背书,并记载下列事项: 原贴出人名称; 原贴入人名称; 赎回日期; 赎回利率; 赎回金额; 原贴入人签章。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