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第三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十一)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十一) 第三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十一) 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十)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