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