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2006年) 第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200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交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基本结论以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