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电力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