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电网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面积停电,为重大电网事故:
省、自治区电网或者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下列数值之一的:
电网负荷为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8%;
电网负荷为10000兆瓦以上不满20000兆瓦的,减供负荷10%或者1600兆瓦;
电网负荷为5000兆瓦以上不满10000兆瓦的,减供负荷15%或者1000兆瓦;
电网负荷为1000兆瓦以上不满5000兆瓦的,减供负荷20%或者750兆瓦;
电网负荷为不满1000兆瓦的,减供负荷40%或者200兆瓦。
直辖市减供负荷20%以上的;
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大城市减供负荷40%以上的;
中等城市减供负荷60%以上的;
小城市减供负荷80%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