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二节 代理购电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一条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章 市场衔接机制 第二节 代理购电与现货市场衔接 第六十一条 电网企业应定期预测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及典型负荷曲线,并考虑季节变更、节假日安排等因素分别预测分时段用电量,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形成分时合同。 第二节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