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五章 现货市场运营 第一节 市场准备 第四十六条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现货市场运营 第一节 市场准备 第四十六条 各省(区、市)/区域根据系统运行需要,确定系统正、负备用要求。现货交易出清结果需满足运行日的系统备用要求,特殊时期电力调度机构可根据系统安全运行需要,调整备用值,并向经营主体披露调整情况。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