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三章 市场成员 第三节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三节 第三章 市场成员 第三节 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二十六条 符合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市场注册程序后,方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各电力交易机构共享注册信息。经营主体应当保证注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第二十七条 已完成市场注册的经营主体,当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变更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电力交易机构向社会重新发布相关经营主体注册信息。 第二十八条 因故需要退出市场的经营主体,应及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市场退出申请,履行或处理完成已成交合同有关事项,并由电力交易机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注销其市场注册信息并退出市…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