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市场成员有义务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争议处理所需的数据和材料。承担调解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因调解工作知悉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