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四节 追退补和清算 第五十条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五十条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四节 追退补和清算 第五十条 开展追退补和清算时,首先应由电力交易机构编制追退补和清算的结算依据,履行本章第二节结算依据发布流程后,再由电网企业开展电费追退补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