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一节 结算准备 第二十九条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一节 结算准备 第二十九条 市场经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保障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更新、提交。未及时更新、提交的,电力交易机构以电力交易平台既有数据形成结算依据。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