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按职责做好各自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做好计量结算业务协同,建立数据接口标准,实现数据平台交互。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