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经营企业同时实施下列监管:

无歧视、公平开放电网,提供输电服务的情况;

资产收益的情况;

所属发电企业发电情况;

执行输电价格的情况。

对从事供电业务的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同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