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七章 监管信息与披露 第三十二条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七章 监管信息与披露 第三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不得泄露影响公平竞争的交易秘密信息。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