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五章 电力市场干预与市场中止 第二十四条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电力市场干预与市场中止 第二十四条 电力市场干预、中止期间,市场运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系统安全,并记录干预、中止的过程。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