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遇下列情形之一时,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修改电力市场运营规则:

国家法律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时;

市场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市场主体或市场运营机构提议修改、电力监管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

电力监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