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三章 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管理 第十三条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管理 第十三条 遇下列情形之一时,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修改电力市场运营规则: 国家法律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时; 市场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市场主体或市场运营机构提议修改、电力监管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 电力监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