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电力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

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岗位及职责;

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并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报送;

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成果应用以及培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