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五章 供电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供电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三条 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应当将供电可靠性指标纳入电力系统规划,并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衔接。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