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五章 供电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供电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二条 供电企业应当开展综合停电和配电网故障快速抢修复电管理,推广不停电作业和配电自动化等技术,减少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