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已达成的交易合同及可用发电能力,形成各发电机组交易申报限额,并根据市场交易情况及时调整(扣除已成交电量、已申报未出清电量);对于跨省跨区交易,交易申报限额不得高于对应标的物电量(电力)规模或剩余通道可用容量对应的电量(电力)规模。

交易申报限额应在交易申报前至少1个工作日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