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电力监管机构举报,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进行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