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章 类别和条件 第十二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200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类别和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发电设施具备发电运行的能力; 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