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码号资源的申请与分配 第十二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码号资源的申请与分配 第十二条 码号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以及可提出使用申请的码号资源范围,参见本办法所附目录。 码号申请人提出码号资源使用申请,应当提交本办法所附目录中要求的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