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五章 调查 第二十三条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调查 第二十三条 申诉受理机构的调查人员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 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技术材料;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等。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