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申诉受理机构的调查人员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

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技术材料;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