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五章 调查 第二十四条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调查 第二十四条 调查应当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并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人员对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