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章 受理 第十二条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受理 第十二条 申诉采用书面形式。申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申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被申诉人名称、地址; 申诉要求、理由、事实根据; 申诉日期。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